出租车每车次收1.5元,乘客的哥都不乐意发改委说了,收不收的哥拿主意
今年8月1日起,楚雄市的出租车开始正式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1.5元。一个月过去了,看起来金额不多的1.5元钱却在乘客和出租车司机之间激起了很多争议,很多乘客质疑收费的合理性,而司机也因载客率大幅下降而倍感苦恼。
乘客张大嘴
收得比昆明还高
上月初,在外地工作的徐小姐回楚雄过火把节,搭出租车时照例掏5元车钱递给司机,“麻烦你,还要给1.5元的燃油附加费。”的哥姚华说完后,并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盖有“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章的“关于楚雄市城市出租车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价格的通知”递给徐小姐看。“从车站打到我家3公里都不到,一下得花6.5元,太不划算了。”徐小姐忿忿地说,边从包里拿出1元钱递过去,“我只有这么多零钱,你爱收不收。”
徐小姐的态度,让姚华不觉为奇,他说,自从开始加收1.5元的燃油附加费后,像徐小姐这样的乘客,他基本天天都能遇到,“有的乘客根本不管这个通知,扔下5元就走,还有的乘客为此和我们大吵。”
市民张先生表示,现在自己已经很少乘坐了。“我觉得很不合理,楚雄市城区本来就不大,3公里内起步价5元算合理的。而且,昆明那么大,也只收1元的燃油附加费,为什么楚雄要收1.5元呢?实在想不通。”
的哥锁眉头
乘客明显少了
据记者近段时间的观察,出租车空载现象很明显。在非交通高峰期,很多路段上出租车的载客率只有一两成左右,记者曾数过,经过的12辆出租车中只有两辆载客,最多时也不过10辆车中有3辆载客。即使是在交通高峰时段,也只有三四成的载客率,而小区、车站、医院等客流集中的路段,等客出租车的队伍也越排越长。
出乎记者意料的是,接受采访的的哥几乎都对加收燃油附加费持反对意见。
“我们宁愿取消这个燃油附加费,因为坐车的人明显减少了,大家都吃不饱。比如今早7点至11点,我只有46元的收入,而以往这个时段,基本已经是一百元以上了。”的哥黄师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刨除油费、管理费等一些支出,以往每个月他的收入基本保持在2400元至2500元左右,但加收燃油附加费的这个月却一脚滑到1600元,收入减少了八九百元。
出租车司机们更大的担心是:有了燃油附加费,是否就不会再发燃油补贴。
发改委解释
收不收的哥自行决定
楚雄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科科长颜国荣告诉记者,其实收取燃油附加费1.5元这个政策,在2006年由楚雄彝族自治州发改委向市民及出租车代表召开听证会后,就已制定了,但考虑到当时油价涨幅不大等因素,暂缓执行。
记者在这份2006年10月21日出台的《关于对楚雄市城市燃油价格与出租汽车运价联动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中看到,向乘客收取不同标准的燃油附加是对应楚雄市场93号汽油零售价的不同水平收取。文件中列出,93号汽油每升在5.21至6.2元时,每次收取燃油附加费1元,每升在6.21至7.2元时,收取1.5元。而当价格升至每升7.21至8.2元时,收取2元。
“由于近期油价已经上涨到了收取燃油附加费的范围内,考虑到出租车司机的运营成本,依据文件内容,经市政府批准后,最后定出了每车次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1.50元的标准。”颜国荣表示,如以后油价出现回落,也会按照规定及时取消燃油附加费的收取。
对于记者了解到的大部分出租车司机都希望取消燃油附加费的意见,颜国荣也感到有些出乎意外。他表示,这项费用并没有硬性规定,出租车司机可以依据情况自愿收取。而每年发放的燃油补贴属于财政拨款,并不会随着收取燃油附加费而取消。
记者 王维娜 摄影报道 (春城晚报)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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